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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案说险|中银富登村镇银行:合理采集、使用、保护个人金融消费者信息

发布日期:2023-10-13 浏览次数:1636

案例详情

金融消费者孙女士(手机号码139xxxxxxxxx)致电表示未在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办理账户且未开展业务,但是此类动账短信已发送两三年的时间,担心有人盗用自己身份证件或者手机号码在他行开办业务。

该行在收到客户致电后第一时间安排专人进行跟踪处理,经核实该手机号码为客户王XX使用,因客户开立账户时间为2012年,距今时间久远,经查询其开户时留存信息联系到了其家人,希望其来行更改手机号码,但客户因年龄过大一开始配合意愿较低。为消除孙女士的顾虑,经过多次沟通,客户王XX在家人陪同下来行更改了手机号码。随后联系孙女士并告知其该行处理结果,并得到客户的认可,已妥善解决该问题。

案例启示

因制度与系统不够完善,在个人金融信息收集与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,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费者的金融信息安全。金融机构应不断更新完善制度与系统,在采集、保管、使用金融消费者信息的过程中遵守相关制度规定,切实加强金融消费者信息的保护。

供稿:中银富登村镇银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