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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市民金融服务

发布日期:2023-10-23 浏览次数:441
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、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《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》,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

一、新市民范围


新市民主要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、子女上学、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,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,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、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。


二、新市民金融服务内容


就业创业

加强对新市民创业的信贷支持

加大对吸纳新市民就业较多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

提高新市民创业就业的保险保障水平


住房安居

助力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

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

满足新市民合理购房信贷需求

提升新市民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

优化新市民安居金融服务


培训及子女教育

支持新市民更好获得职业技能培训

优化新市民子女教育金融服务

支持托育和学前教育发展


健康保险

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补充作用

提升商业健康保险覆盖面

助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


养老保障

合理满足养老服务机构的融资需求

完善新市民养老保障金融服务

积极参与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


优化基础金融服务

提升基础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得性

助力保障新市民合法权益

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和宣传